各区、县残联、各盲人按摩机构:
根据《广东省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细则》的规定,为了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我市盲人按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推进按摩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实施,现就我市盲人按摩机构2008年度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底结束,各盲人按摩机构应于3月20日前将年检报告书、按摩人员花名册及《机构开业资格证》原件上报我中心,我中心将组成检查组对各盲人按摩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二、年检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汕头市辖区内持有《 盲人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的按摩机构。
三、年检的内容
1、经营场所的透明度、卫生、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情况。
2、按摩从业人员中盲人按摩人员的配比情况。
3、按摩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盲人按摩人员须持有《广东省盲人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健全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业上岗)。
4、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残联要对所属盲人按摩机构进行严格把关。
2、各盲人按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按照年检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无证上岗人员应及时上报统一培训,盲人按摩人员配比不达标的应自觉安置盲人就业或接受我中心统一安置)。
3、各机构应认真配合,如实上报《按摩人员花名册》和《年检报告书》,严禁弄虚作假。
4、各区县残联、各盲人按摩机构应认真对待年检工作,共同维护我市盲人按摩事业的整体形象,促进盲人按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联系电话:88239058
地址:长平路89号(残疾人活动中心大楼)十五楼
附:《年检报告书》、《按摩人员花名册》
汕头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