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 返回【通知公告】 | 作者: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 阅读(764) | Posted: 2009-8-11 10:32:21 | 打印 | 【字体: 大号 | 常规

汕残联办〔2009〕1 号

 

各区(县)残联、市残联有关基层事业单位: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200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残联办〔2009〕18号)精神,现就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财政支出绩效反映的是行政效能,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部门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把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统一组织和领导,从人员安排、技术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根据单位内部职能分工安排有关业务、财务等骨干充实完善评价工作小组,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抓好本单位绩效评价组织协调、现场勘验、审查上报等工作。要加大单位内部财务、业务等部门参与协助力度,形成合力,把绩效评价管理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自评工作任务。

    二、明确自评范围,落实绩效管理责任

    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规定,结合财政支出实际情况,2009年省残联财政支出项目自评范围包括:

    (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残疾人康复专项补助资金(省拨)的通知》(汕市财社〔2009〕32号)

    (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残疾人事业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汕市财社[2008]220号)

    (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整村推进残疾人脱贫补助经费的通知》(汕市财社〔2008〕148号)

    根据上述自评范围和相关资料,确定各部门单位2009年自评范围的项目(详见附件1)。各部门单位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绩效进行自评,确保自评情况的真实、全面、客观。项目(用款)单位作为财政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及其效果负有直接的责任,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强化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规定对财政资金使用实施绩效自评。

    三、注重自评工作质量,落实自评重点

    (一)注重绩效目标的科学性。绩效目标是具体客观衡量考核项目绩效的主要依据以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前提。各部门单位对省级专项资金,要明确资金使用科学、客观和规范的绩效总目标,以及当年细化和量化的阶段性(年度)绩效目标,形成具体可衡量的目标任务,便于对其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

    (二)注重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各部门单位要针对以往评价办法相对单一,评价指标不够具体、量化等问题,结合行业、项目的特点,进一步提高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应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在评价方法方面上,可在当前较多选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基础上,尝试选用效益比较法、摊提计算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历史动态(纵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在评价指标方面,除了选用通用的财务管理指标外,要更多地结合项目实际,选取全面准确反映实施效果的符合项目特性的个性指标,做到理论上有科学依据,实践上切实可行,真正反映出项目的专业特点、绩效水平和目标实现程度。

    (三)注重自评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项目特点和支出类别分类填列基建类项目,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项目,经费补贴、奖励类项目,其他(专项)类项目自评表格(见附件2)以便更加科学、客观、准确体现和反映项目绩效。

    各部门单位要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一是抓住要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要突出对项目的“评价”,突出项目的“绩效”实现情况,切忌写成项目实施的工作总结。对实行过程评价的项目,其绩效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按照原设定的总绩效目标(当年阶段性目标)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对实行结果评价的项目,其绩效主要体现在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实现的有效性。二是要完整充实。自评报告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地反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所取得的绩效情况等,尤其要注意把项目资金使用、流向情况分类反映清楚(可以列表形式反映),对项目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的,其资金使用情况要针对具体项目分别反映。三是要实是求事,既要反映项目绩效,又要反映存在问题,各项评价数据资料要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评价工作要求。

    四、自评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200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于2009年8月18日前完成。

    (二)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完整报送以下自评材料:

    1.有关报送自评材料的正式函件。

    2.本部门单位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自评项目总体绩效情况、存在问题、相关建议及有关说明等。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如在以前年度已报送过的,可在自评工作报告中加以说明,不需再重复报送):

    (1)部门预算单位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的文件资料;

    (2)完工项目验收报告;

    (3)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

    (4)其他相关材料。

    6.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年度自评工作情况,并将自评工作材料整理归档备查。各部门单位在组织实施绩效自评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残联办公室联系。

    (四)附件资料:在汕头市残联网站下载,网址:www.stdpf.org.cn;路径:事业统计栏目——2009年绩效评价报告附件下载)(上报电子文本可发送到xhx0661@163.com)。

 

    附件:1.200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表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1—4类)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

    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发文之附件2-1.xls发文之附件2—2.xls发文之附件2—3.xls发文之附件2—4.xls

附件1.xls发文之附件3.doc发文之附件4.doc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