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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作者: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残联信息室录入 添加时间:2008-7-10 打印 关闭 |
一、背景 我市有视力残疾人4.52万人,白内障是首要致盲因素。目前,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难的问题尤为突出;绝大多数有康复需求的低视力患者还没有得到康复服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尚未开展。为进一步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依据《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3000例,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手术500例;在2个区(县)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 (二)为300名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9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新建1个低视力康复机构。 (三)2007-2008年完成对1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三、主要措施 (一)白内障复明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将白内障复明工作纳入政府发展公共卫生和残疾人事业的相关体系之中,明确卫生、残联等部门职责,并纳入其工作和考核目标。 2、加强白内障复明医疗保障工作。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范围;制定专项救助办法,对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患者实施免费手术;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贫困患者专项医疗救助活动。 3、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发挥残联、社区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白内障病源调查、筛查、手术转诊和咨询、知识普及、社区服务等工作。 4、加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完善白内障复明服务体系。至“十一五”末期,全市县级医院眼科均能达到独立开展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镇(街道)级卫生服务机构能开展白内障筛查、诊断与转诊工作。 5、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市成立白内障复明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市白内障复明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举办手术医生白内障复明手术、基层医务人员白内障筛查与诊断培训班,提高全市眼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市每年向省康复办申请组派 “复明2号”眼科手术车流动医疗队赴技术力量薄弱的贫困边远地区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减免费复明手术,每批医疗队手术不少于20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5%。。 7、在龙湖、澄海区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制定《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方案》,做到“发现一例手术一例”,形成白内障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低视力康复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工作范畴,各司其职,形成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 2、建立康复服务网络。 依托眼科实力较强的市级医院建设低视力康复“定点医院”;依托一所正规眼镜店新建一个低视力康复“定点眼镜店”。 “定点医院”承担低视力的诊断检查、治疗与预防、验光、助视器验配、使用训练、建档立卡、随访服务、贫困低视力患者康复救助、科研和信息服务。 “定点眼镜店”设立助视器专柜,负责助视器展示和供应服务、低视力患者的验光、助视器验配、使用训练、随访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低视力患者康复救助和提供助视器信息服务。 县级医院眼科设立低视力门诊,开展低视力的诊断检查、治疗与预防、验光、助视器验配或转介、建档立卡、随访服务等工作。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有条件的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开展低视力患者筛查、登记统计、建档立卡、康复咨询与转介、助视器使用训练、随访服务、贫困低视力患者康复救助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开展助视器供应工作。 街道(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将低视力康复纳入社区康复范围,对低视力患者提供咨询、转介服务和开展低视力防治宣传教育、低视力患者康复需求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立卡、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等工作。 特教学校开展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指导白内障盲生及低视力学生进行康复。 3、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卫生行政部门将低视力康复技术列入全科医生培训内容和基层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培养低视力康复技术骨干和基层医务人员。 残联组织社区有关机构、盲校或特教学校开展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 4、加大贫困患者救助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5〕54号)要求,对贫困低视力患者给予及时的康复救助;对需要配戴助视器的贫困低视力儿童,一次性免费提供助视器。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 1、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工作由各级残联组织开展。 2、 市开设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室,培训县级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员和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员,并直接为盲人提供训练服务。 3、 县级残联组织社区、特殊教育学校和家庭,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训练服务。 (四)视力残疾防治与康复宣传教育 1、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爱眼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2、编写、制作、发放视力残疾防治与康复科普读物、宣传画册、教育光盘、知识读本等,传授视力残疾防治与康复知识和方法,提高防治和康复效果。 3、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开展视力残疾防治与康复宣传教育工作。 四、质量控制 (一) 白内障复明 城市医院眼科和市级医疗队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5%;农村医院眼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85%。 (二) 低视力康复 低视力患者助视器配戴率65%以上。 (三)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有效率90%以上。 五、经费 地方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协调、设备购置、数据库管理、医疗队(含“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组派、白内障无障碍县建设、任务补贴、康复救助和病源调查、康复训练、家长培训。 六、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08年进行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1 、汕头市“十一五”视力残疾康复任务分配表 2、“十一五”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登记表 3、“十一五”白内障复明手术汇总表 4、“十一五”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登记表 5、“十一五”低视力康复任务汇总表 6、“十一五”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登记表 7、“十一五”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统计汇总表 8、“十一五”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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