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无障碍建设“十一五”配套实施方案
« 返回【专题报道-残联专题报道-十一五实施方案】 | 作者: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 阅读(1213) | Posted: 2009-5-6 11:50:25 | 打印 | 【字体: 大号 | 常规

一、背景

    ——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市不少城市的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公共交通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新建的设施还存在不规范、不系统、不符合无障碍规范要求的问题,信息交流无障碍较为薄弱,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尚未形成。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的现状与现代化城市的功能、形象还有一定差距。

    ——我市有20多万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和强烈愿望,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伤病人和全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水平还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出行、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

    ——无障碍建设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十五”期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重新发布了新修订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建设部、教育部颁布了《特教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道部制定了《铁路旅客无障碍设计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为。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共同在广州等12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探索形成了推进无障碍建设的模式和经验。

    为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推进全市的无障碍建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据《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关于在本市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请示》,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改造,加快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初步形成全市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城管、建设、规划、民政、交通、铁路、民航、公安、教育、宣传、信息产业、广电、旅游、残联、妇联、老龄等部门、团体参加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在无障碍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加强法规、规划建设

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纳入法制建设。争取2008年将《关于在本市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请示》意见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具体由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一步调研起草。

    3、切实推进无障碍的建设、改造、管理

——要严格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障碍建设的规定,教育、铁路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特教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无障碍设计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要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提高无障碍设施质量。

——各区、县(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规划配套适应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成为社区无障碍设施的样板工程。

    ——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要建立残疾人、老年人监督员队伍,切实发挥作用。

    ——加大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民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推动飞机、火车、公交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提高无障碍服务水平。

4、加强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培训人员。制定计划,分级分批对有关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人员和残联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的培训,以增强执行规范和开展无障碍监督的自觉性和能力。

­——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先进经验。

——依照中国和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规定,各地财政要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开展无障碍设施宣传、协调、学习、培训、检查等工作。

    5、加强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及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多种形式地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继续在电视开办手语新闻节目,在电视新闻、文艺汇演中加配字幕。在大型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在商业等重点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研发推广使用盲人、聋人通讯设备。

     6、加大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要切实加强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按照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标准”,新建设施切实进行无障碍建设,给予投入。

——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普及知识,及时报道建设和保护无障碍设施的好人好事,鞭挞损坏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的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检查评估

    ——各区县依据本方案和当地无障碍建设“十一五”规划,每年进行自查。

    ——2008年,市将由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迎接省中期抽查。

    ——2010年对实施本方案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表彰全市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