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程序

·残疾评定标准

·办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程序

·办理《广东省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程序

 

办理《残疾人证》程序

一、汕头市评残委员会进行残疾程度、类别鉴定(评残委设在市残疾人活动中心楼下)。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89号长联大厦一楼
     咨询电话:8611869      二、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评估鉴定书、一寸名冠相片5张。
     三、如实认真填写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评残时间:周三、五上午

 

残疾评定标准     

1、视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盲又分为两级。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分为两级。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需要注意的是,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另外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除此,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应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最后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2、听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言语残疾共有4级。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智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疾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0)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5、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等。根据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定,可将肢体残疾划分三个等级。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另外,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6、精神残疾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办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程序

盲人按摩人员集体开业或是个体从业,开办盲人按摩机构,须办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
(一)申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条件:
1、人员要求:按摩机构中从业按摩人员中必须是盲人,并且必须有30%以上(不少于1人)是汕头市户籍的视力残疾按摩师,并持有《广东省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按摩职业资格证书,配备的非盲工勤服务人员人数不得多于盲人按摩师人数。
2、场地要求:
⑴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⑵每间按摩室配备两张以上按摩床。
⑶不得设置房中房。
⑷不得设置可调灯光,每间按摩室应有由总台控制的每盏不少于25瓦的长明灯。
⑸门应安装可展现室内的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应距地面1.2米,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得悬挂遮盖物,不得有内锁装置。
⑹按摩经营场地面积与按摩床的比例为15平方米:1张。
⑺按摩床与盲人按摩师的比例应控制在1.2~1.5:1之间。
(二)申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程序:
1、申领人持有效身份证、残疾人证、《广东省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及申请书到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指导中心须在15个工作日内对拟开办地域和场所进行初步核实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初步意见,同意的发给盲人按摩机构申请表,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和依据。
申请书内容:⑴保证按规定安置盲人按摩师上岗从业;⑵保证遵守国家法令法规;⑶保证执行《广东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细则》;⑷拟开业的场所的相公情况;⑸本人简历、盲人按摩人员组成情况;⑹经营方式及经营宗旨。
2、申请表须经当地残联(区、县一级)加具意见,连同按摩人员花名册及人员残疾人证、从业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报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3、由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核实人员、场地,合格后核发《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及按摩人员胸卡。
(三)总量控制:各区、县开办的盲人按摩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年度总量控制的原则。相邻设立的两间盲人按摩机构的距离,原则上不应少于1000米

 

办理《广东省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程序

(一)申领《广东省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须持有下列证件:
1、本人身份证和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中专以上医学院校、省市残疾人联合会职业培训中心、盲人学校或其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所颁发的毕(结)业证书及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按摩师职业资格证书。
3、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实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
(二)考核、发证
申办人持以上有效证件到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报名,经市盲人按摩师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广东省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